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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药研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10-19|点击:516
 

各位同学: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创”战略,充分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成果,加快建设“专创融合、产教协同”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平台载体,激发师生参与创新创业的奋进力量,筹备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包括“省赛”、“国赛”),学院决定举办第三届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药研杯”创新创业大赛,为第十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校赛”)输送优秀参赛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9届及以后毕业,不含在职生)。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项目领域选择相应赛道、组别和类型。

(一)主赛道(含国际项目):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二)“红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三)产业赛道;

除参赛对象、年限外,其余赛道要求和评审规则将参照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流程

参赛时间为2023年10月—2024年3月,由项目发掘、报名、初赛、复赛、决赛五个环节组成。

1.   项目发掘(2023年10月-2023年11月)

组织有关师生认真学习大赛文件精神和要求,发掘有参赛潜力的创业项目,并积极对项目的实际运营、商业模式和融资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加强对文本制作、视频拍摄、答辩路演等参赛环节的指导。组建好指导教师团队和学生参赛团队,整理基础数据,强化资源整合。重点发掘留学生、硕博和校友的优质创业项目,在全校范围结合专业需要招募参赛师生。

2.   报名(2023年12月)

       参赛团队或个人下载并填写《药学院“药研杯”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PPT+商业计划书PDF文本),所有材料放入文件夹后请以“负责人+项目名称+赛道”命名,于12月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lvqianlei@126.com或者钉钉发送给吕倩蕾。

3.评审及完善(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20日)

评审委员会将评定等级,于12月20日前将在院网、院官微公布获奖项目名单,同时择期开展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为参赛团队及选手提供项目指导与咨询。


四、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药研杯”药学创新创业比赛将分为一等奖、二等奖;

(二)项目培育:优秀项目将获得学院的重点支持,协助项目进行孵化,在今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优先选送。

九、其他

(一)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导向。

(二)参赛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或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方案及专利归属参赛团队。

(五)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其他说明

1.历年入围全国总决赛但未获得国银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报名参赛(负责人不可变更且符合参赛条件),直接取得省赛推荐资格,不参加校赛;

2.历年获得省赛银奖、铜奖的项目报名参赛(负责人不可变更且符合参赛条件),直接晋级校决赛;

3.报名主赛道成长组或“红旅”赛道创业组的项目,企业上一年度融资额达300万元及以上或营收(估值)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提交相关材料经核实后,直接晋级校决赛。

4.除产业赛道外,同一项目只能参加1个赛道的1个组别。

5.参赛项目按要求填写《第十届杭师大“互联网+”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商业计划书PPT版力求精简,PDF版内容详实、数据充分。

附件内容:

1.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2.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 第十届杭师大“互联网+”大赛报名汇总表

4. 杭州师范大学推进“互联网+” “挑战杯”竞赛工作实施办法

相关表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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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获奖文本参考,请点击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O8sOgx8qOp0YmTe8kvT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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