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药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发展对象的名单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2-10-24|点击:128
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根据《药学院发展对象推荐及培养考察制度》,经全体团员评议,团支部推荐、党支部讨论研究,拟认定7名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接收师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报送党总支审核备案。
杭州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杭师大组〔2020〕11号)
公示时间10月25日-10月27日。联系人:公示期间,可向药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反映有关问题。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1151。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药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