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2日学院召开了《药学院新发展对象及培养考察制度》(草案)讲解以及意见征求大会。会上由药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崔思雨为团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制度内容和发展流程的讲解,传达了药学院本科生发展对象推荐及培养考察方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征集与会人员意见。
该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药学院发展对象推荐及培养考察制度(草案)
为了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的学生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 年修订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 办发〔2013〕4 号)》以及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杭师大组字〔2012〕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药学院发展对象推荐及培养考察进行规范说明。
一、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除了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应达到优良以上。依据最近一次综合测评结果,没有综合测评的学期按照前一次的结果来计算。大学一、二年级的学生综合素质要求班级(或年级)排名前30%,知识水平位列班级(或年级)前50%,争取低年级的优秀学生能入党;大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综合素质要求班级(或年级)排名前40%,知识水平位列班级(或年级)前60%。研究生学生综合素质较好,学习成绩优良。
2.本科生发展对象需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风建设、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群众中影响力较大。要求在重点考察期完成不少于3小时的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岗或在院校各级学生组织中承担主要社会工作,较好地服务师生。(此点要求从下学期推优开始实行)
3.重视理论学习,重点考察期(发展前一个学年)青年大学习不达标达到2次及以上,则不符合考察要求。
4.在重点考察期(发展前一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和违纪违规的行为。
5.有特殊表现的,由上级党总支研究决定,可以优先发展。如在道德风尚、社会工作等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事迹的,或在国家级、省级各类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优先考虑,知识水平可适当放宽。
6.在我校没有正式学籍、档案关系的学生,一般不列为发展对象。
二、发展对象推荐流程
1.团支部发展对象推荐意见征求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荐发展对象的发展对象“推优”大会申请, 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 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荐发展对象工作的监督考核, 确保推荐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可根据党组织的发展需要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推选之前团支部需要对参评的同学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举行推荐工作。硬性要求必须符合,如没有宗教信仰、无违纪违规、年满18岁等基本情况。
(2)清点参加发展对象“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 团员大会实到人数须不少于应到团员人数的2/3,大会方可进行。
(3)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应向团员大会提出本次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名单,由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推选,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应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条件。其他学院刚转入本学院的同学,需经过一学期考察后才能参与现班级推优。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 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赞成人数达到参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候选人, 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5)班级入党联系人监督并指导团支部民主评议、推选、考察、推荐的全过程。
(6)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经班主任同意,并及时报院团委审定。院团委须一周内完成审定工作并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对推荐结果有不同意见者,可在公示期向学院团委反映情况。
2.答辩人员确定流程
(1)推荐答辩人员
答辩候选人需按实际情况填写积分表(各项加分需附上证明材料)。明确答辩人员推荐名额后,党支部根据积分表中积分排名,筛选并确定答辩人员。
(2)答辩人推荐名额
答辩候选人推荐名额一般按照当年党员发展名额的1:4来确定数量。
3. 发展对象推荐名额
发展对象推荐名额一般按照当年党员发展名额的1:2来确定发展对象数量。明确发展对象推荐名额后,支部组织答辩,答辩结束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学院党总支审查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发展对象的培养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在特殊情况下,如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时,也可以由其上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支部汇报;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5.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并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对发展对象开展集中培训
学院分党校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并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取得相应结业证书。没有取得校党校颁发的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制度现征求全体学生意见,如有建议,请联系药学院党总支。
药学院党总支
二零二三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