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负责人:
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我院共申报10个项目,经专家评审,共立项2项,均为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现将《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杭州师范大学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表》予以公布(见附件),并作以下几点说明:
1.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预计2022年5月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申报书的要求,尽早启动,按计划实施,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顺利完成项目。
2.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完成已批准课题的,将视情况追究课题负责人的责任。学院团委加强指导督促,结题工作作为下年度申报项目的参考依据。
3. 学校将在省项目办经费下拨后,发放经费代码,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根据杭师大财〔2014〕3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经费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经费由药学院〔学院院长(执行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以及药学院负责科创团委老师审签,请药学院和指导老师做好衔接工作。
4.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并附上发表论文或成果实物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均应标明“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结合学院情况,依据要求积极实施管理,配合参与团队协力完成项目。不详事宜,可咨询药学院科创部QQ:2523132177,邮箱2523132177@qq.com。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202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结果.docx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注意事项.doc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2021新苗人才计划(省内和学校配置)财务编码.xlsx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科创部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