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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2020—2021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09-25|点击:138
 

位同学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0年度(2020-2021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1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0年度(2020-2021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上报时间

符合条件者于10月9日12:00前提交相关申请表,佐证材料复印件电子稿“班级+姓名+申请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发至邮箱yxyqgzx2021@126.com,申请表纸质稿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交至慎园8-408-1吕老师电话:2886115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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