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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09-29|点击:363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国家奖学金药学院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 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 项或是2 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请办法

1.学生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2.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必须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五、材料报送

2.申请者于10112:00前将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评分表(附件2)电子稿发至邮箱yxyqgzx2021@126.com,文件命名“班级+姓名+参选国家奖学金”,同时在10912点以前上交以上材料纸质稿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慎园8号楼408-1办公室老师处

2.109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酌情通知面试答辩,地点待定。

3.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审,产生药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报予学校。

4.请申请者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3)填写申请审批表。

如有疑问,请咨询吕老师,电话:28861151

药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分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