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转换工作实施细则(含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及转专业、专业准入接收人数比例;组班数、具体时间安排、组织程序及考核方式等)
本次专业转换工作的实施将在药学院专业转换领导小组的指导,院纪委的全面监督下开展。
1、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药学专业计划接收≤13人,不单独组班。
2、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6月8日下午13:30,考核地点:仓前校区慎园8号楼409。
3、成绩组成及考核方式
根据文件要求,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P=A*35%+B*35%+C*30%
①高考成绩A:A=(高考分数/高考总分)*100
②学业成绩B:B=100—100*【(学分绩点年级专业排名-1)/年级专业学生数】
③学院考核成绩C:根据各学院考核得出的百分制成绩
(注:学业成绩B采用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时间截止到本学期考试结束,补考、缓考成绩不计入本次排名。)
学院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对转入专业的认知,以此来判定考生对转入专业的适合度,成绩为百分制。
4、考核具体操作实施
1) 对进入面试学生讲解本次面试的整体计划安排、注意事项;
2) 以学院、学生学号大小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开始时,由专人依次带领应试者进入考场,并通知下一名应试者做准备;
4)每次面试1人,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由面试官根据面试者目前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提问,各位面试官独立在评分表上按面试评分要点给应试者打分;
5)面试结束后,面试官在评分表上签字,教务科、学工办工作人员一起登记汇总成绩。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考核结束后,拟接收的学生将在学院公告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如有疑问,请咨询吕老师,联系方式:28865512
药学院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