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院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公示第二批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01-12|点击:24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 号)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学院审核,拟确定1名同学为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第二批)。
药学院研究生省优第二批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5日。
如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8-407)反映,联系人:吴老师28861235。
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