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工作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的助学贷款确认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4月至5月期间,学院组织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另一份5月20日之前交至学校学生处。
(二)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4月份开始,学院通知贷款毕业生在6月15日毕业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申请毕业确认。学生应认真完成学号、联系方式的更新和就业信息的填写。
二、2023-2024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即日起,学院通知并组织相关学生填写《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就学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收集、整理和审核相关申请资料。5月20日前,学院将初审合格的助学贷款申请的书面材料交至学生处(仓前校区行政楼223办公室),同时将《就学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到(hznuxszzzx@163.com)邮箱。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1.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较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着手续简单、申请时间短和到款及时的特点。具体经办机构根据各省情况分别有: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2.5月份开始,学院通知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并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6月15日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学生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字数不应少于100字,否则审核不能通过)。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3.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暑假离校前向学院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个别省份要求的相关表格有所不同,可根据学生提供或要求办理。
三、申请、确认材料的获取
《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将发放纸质表格,其它材料发送电子稿。
四、助学贷款工作培训
为使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学院相关工作的辅导员针对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学生助理,进行工作培训(相关培训指: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和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的相关要求)。
如有疑问,请联系:吕倩蕾28861151 宋紫怡19106825936 石陈莉 18235859803
药学院勤工部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