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公示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06-14|点击:26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根据《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2-2023学年在岗的所有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的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德、智、体等综合表现。
三、考核办法
1、考核经由班主任自评、班级学生满意度调查、学院综合评定(分值比例分别为20%、60%、20%),形成总评。
2、考核结果原则上分三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以年级为单位,按总评得分高低进行评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优秀比例为20%。若没有达到基本要求或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者直接定级为不合格。
3、校级优秀班主任评比要求:两个学期的考核等级都必须在良好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推荐比例为20%。
四、考核结果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向本单位反映。
联系单位: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联系人:吕倩蕾 (0571-28861151)
药学院学工办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