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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 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09-01|点击:65
 

各课题组、各学生:

为大力培养药学类专业本科生实践创新能力,继续推动建设与药学学科、专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竞赛体系,展示药学科学和药学服务领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和实践育人成效,全国药学类院校大学生专业技术与实验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拟于2023年10月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活动。

本届论坛由全国药学类院校大学生专业技术与实验技能竞赛组委会主办,沈阳药科大学承办。现将第一轮和第二轮通知转发给各课题组、各学生(见附件1和附件2)。校内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论坛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设置“专业论文评比”、“优秀成果展示和评选”、“项目壁报交流”、“专家学术报告”版块。

其中,“专业论文评比”、“优秀成果展示和评选”环节分设“药学科学”、“药学服务”两个主题赛道。

二、选题要求

1.“药学科学”主题赛道的参赛项目须从药剂学、中药学、生化药学、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制药工程七个组别中进行选题;

2.“药学服务”主题赛道的参赛项目须紧密结合学生在药学服务实践中的经历和心得,围绕“以患者为中心”选题,不接受科研类选题。

三、 申报对象

1、“药学科学”主题赛道参赛对象

在药学类创新性实验中表现突出的本科生或当届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药学服务”主题赛道参赛对象

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或当届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限额

我院可推荐2个“药学科学”主题赛道项目。

五、校内报名及推荐安排

1、 9月6日前,项目组将报名表(附件3)、论文、壁报(格式见附件1)和视频发送到邮箱hsdyaoxskc@163.com报名表纸质版交至慎8-113办公室。视频要求:MP4格式,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须剔除识别信息,上传至百度网盘,将分享链接发送至电子邮箱。请项目组长加入通知交流群(钉钉群号:47360000155)。

2、9月10日前,教务科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工作,公布推荐结果。

六、院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璐,联系电话:28865512;顿希贤,联系电话:28861232。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的通知(第一轮)药组委〔2023〕4号

附件2: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的通知(第二轮)药组委〔2023〕7号

附件3: 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