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和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全面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9]4号),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现决定组织开展我院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下称“国创”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下称“国创”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
1. 强调项目的过程训练,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管理、运作、完成项目。
2. 注重项目创新性、实践性和项目成果的转化,已达到最大的训练目的。
二、 立项类别
“国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 申报要求
1. “国创”项目申报对象为:对专业实践训练、科学研究发明和创业实践训练有浓厚兴趣并且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非毕业班学生,要求有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创新项目训练经历,2021级(临床、口腔、预防医学专业为2020级)本科学生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2. “国创”项目要求组队申报,团队成员控制在5人以内,明确1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为了保持“国创”项目良好的传承性,要求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大一学生参与;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完成项目实施全过程。
3. “国创”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需同时配备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共同指导),创业类项目还要求有一名行业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和实施方案。
4. “国创”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者,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5. 为充分利用项目资源,加强项目成员创新训练,要求在结题前项目组成员还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第一项和第二至第七中的其中一项:(一)创新类项目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四类及以上论文录用1篇或者其他类以上论文录用1篇(其中项目组成员第一作者论文1篇以上)或者项目组成员申请发明专利2项或者“互联网+”和“挑战杯”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组成员竞赛排名前二),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创业类项目须注册企业,并产生实际收入。(二)参加一项三类省级及以上相关的学科竞赛并获奖(项目组成员竞赛排名前五);(三)申请获得若干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四)完成一项横向科研项目;(五)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用于实验教学的项目制实验方案;(六)申请并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一个;(七)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其他高水平成果。
6. 创业实践类项目要求在申报时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 立项数量
2024年度我校“国创”项目推荐名额暂未确定,重点支持领域项目3项。
五、 项目经费
1. “国创”项目,学校将按项目情况,给予以8千元至3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
2. 参与项目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项目组取得的成果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师大〔2012〕127号)给予奖励。
3. 校内各种层次的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实验室、创新实验基地、图书馆及院系的资料室应对项目开放并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空间。
六、 申报程序
1.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项目,本次申报根据项目综合情况就高立项。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按照项目质量排序择优推荐。项目来源可以是教师的科研子课题,也可以是学生根据专业知识自主命题。项目入围需有一定的申报数量作为支撑,立项1项学院至少申报2项。
2. 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设计命题,项目命题可以是已立项创新项目(院级、校级)的发展和延伸,也可以是新的内容。项目申请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和附件4,分创新类、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三类,请对应申报填写),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3. 今年“国创计划”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大学生在以下十大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具体详见附件3,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要求的积极推荐。
4.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的“互联网+”省赛二等次以上项目,优先确保立项。
七、 验收安排
1、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学院检查验收和学校统一答辩验收的方式进行,各项目组根据结题要求,上交学院相关结题材料,由学院组织本院“国创”专家组专家进行验收检查。
2、 学院检查后,汇总项目材料,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结题答辩验收,时间定为4月底。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八、 报送材料
1、 结题材料(详见附件5)
(1)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
(2)项目记录册;
(3)项目研究报告一份: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
(4)项目成果一览表及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相关法律证书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支撑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
(5)项目展板展示内容一份,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项目采用展板加实物作品的方式进行展示。
(6)成员个人总结每人一份(题目自拟):项目组每位成员对参与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要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典型阶段(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7)项目团队合影一张,请转换成JPG格式,要求对焦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920×1200(电子稿)。
2、 系统填报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认真填写完成结题报告并提交。
3、 延期结题材料
(1)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延期。请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确保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2)延期结题项目材料含: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6)、已取得的项目成果一览表和反映成果的支撑材料(要求同结题材料第4项)。
九、 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位同学认真做好立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学院检查和全部材料汇总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汇总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sdyaoxskc@163.com,所有材料纸质稿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报送慎8-113。联系人:饶欣雨 电话:15700160196;武雨润 电话:18868140325。
十、 答辩注意事项
1、 答辩形式为现场汇报和专家提问,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成员共同参加,项目指导教师也可参与项目答辩;
2、 汇报内容为项目简介、项目创新点、项目过程、项目立项时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以及项目成员在创新实践能力训练收获的锻炼、心得、体会,请将汇报重点放在项目创新点、成果、任务完成情况及项目训练的收获和心得体会;
3、 项目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请各项目结合汇报内容制作PPT图文展示材料,并指定项目成员负责汇报;
4、 专家提问时间一般为3-5分钟,由项目指定成员接受专家提问。
附件: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一览表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药学院团委学生会本创部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