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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2023—2024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4-10-08|点击:118
 

各位同学: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3年度(2023-2024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4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3年度(2023-2024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上报时间

请申请者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上交至慎8-408-1办公室,电子稿打包钉钉发送给陈佳瀛老师,联系方式:13738163770。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4: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药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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