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等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5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学院本科毕业学生总数的20%。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拟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共124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20%(我院校优名额为24人)。
在完成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药学院设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25%(我院院优名额为31人),并与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兼得,详见附件3中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二、推荐条件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规定的条件推荐,具体评选细则由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制定。
三、推荐方法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专业(班级)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标准进行推荐各类优秀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工办组成评审小组审核,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求职应聘需要,评选结束后,拟推荐学生可在杭师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申请开具“拟推荐该生为省级/校级优毕业生”的电子证明,具体开具教程见http://career.hznu.edu.cn/news/view/aid/222831/tag/zcdh 纸质证明可自助彩色打印。各学院不再单独开具纸质证明。
五、推荐材料要求
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浙江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本次暂不填写,待上级下发定制的登记表后再填写。
2.请申报的同学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电子版、附件3尾页中《药学院优秀毕业生综合评价评分表》并附上奖项证明照片材料,由班长统计汇总后于10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yxyqgzx2021@126.com,由学院升学就业部统计奖项得分并进行公示,结合学生实习情况、总成绩名次排名,进行省优、校优、院优的遴选。拟突破名单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如有未尽事项,请联系药学院学工办,顿老师28861151。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
药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