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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第十五期立项结果公示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4-12-09|点击:0
 

各位励志生:

本着“资助和教育相结合”、“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工作理念,学校自2010年以来推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经过学院初评现对第十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立项评选结果作如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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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1209——20241211日。

如有疑异,可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学工办(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8-408-1)反映,联系人:陈老师13738163770。

药学院学工办

202412月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