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6-01-05|点击: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教师在育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药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教师开展2025年度课外育人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药学院在编在岗的全体专任教师、一线专职辅导员和科研人员参与考核(入职未满半年的教师参加考核不确定等级,也可不参加考核;教辅系列教师、行政管理专职干部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2025年度参加的学生工作、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课外育人讲座、课外活动指导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要求
1.个人填写。依据文件的考核内容,各位教师钉钉智能填表在线填报考核内容,需要填写申报的内容包含:
①2025年度参加的育人工作;
②学科竞赛指导工作;
③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工作;
④课外育人讲堂主讲工作;
⑤课外活动指导工作;
⑥其他育人工作。
请各位教师于2026年1月12日12:00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逾期未提交考核表的视作放弃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教师提交的育人工作进行审核汇总。
药学院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