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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09-12|点击:368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班级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学期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各年级、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价内容

1.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20%、30%、40%可申请评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二等奖学金为10%、三等奖学金为15%。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为: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基本素质评价为优秀,发展素质评价为良好及以上;体育成绩不低于 75 分;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要求文理类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425 分及以上,艺体类学生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

2.单项奖

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上学年每学期均未评过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2项单项奖学金。其中,学业优秀奖的评选条件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班级前25%。单项奖学金一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不含学业优秀奖)不超过评选对象总人数的6%。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各班级、年级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各班请于1010药学院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xyqgzx2021@126.com,文件夹以班级命名,文件请统一按照“班级+评奖评优汇总表”格式命名。

2.单项奖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将相应奖项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奖状凭证)交予学习委员,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各类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xyqgzx2021@126.com,文件夹以班级命名,文件请统一按照“班级+姓名+奖项”格式命名。

2.评选要求:坚持“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各项评比工作。

评奖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吕倩蕾老师,或学生干部余正凯同学。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附件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附件3: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

附件4 杭州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药学院学工办

202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