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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三季)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0-15|点击:186
 

位药学院同学

为营造浓厚校内科创氛围,检查星光计划项目、新苗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决定,举行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三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校团委

承办: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科创部

协办:校学生科技协会

二、汇报项目

1.2021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还未参加答辩的团队(详见附件1);

2.2021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还未参加答辩的团队(详见附件2)。

(本次报告会是2021年新苗计划和星光计划的第一次答辩,第二次答辩预计安排在2022年四月初到五月初)

三、汇报流程

1.药学院学生自主申报参加本次学生科研报告会的项目,由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科创部组织整理公示项目名单,由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科创部承办报告会。

2.由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科创部组织院级报告会,报告会应当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示(5分钟),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3.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科创部负责收集并整理材料,并将学生科研报告会成果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科协,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结果。

五、汇报时间及地点

本次星光讲堂将于1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星光计划答辩条件如下:星光计划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创新项目,后附本项目的成果辑录,内容包括如下:

1)项目成果:

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论文正文扫描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论文正文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篇及以上,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校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竞赛表彰文件。

2)星光计划三等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须附有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成果说明。

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条件如下:(1)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2)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2篇,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答辩,需上交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三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以及各个项目答辩材料:

1)2021年星光计划的答辩材料包括:2021年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两份,需附上指导老师意见及手写签名、学院意见及盖章),并附上项目成果(论文、调查报告、录稿文件等),若成果为实物,还须附文字说明和照片。

2)2021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材料包括: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答辩报告书(附件5,一式两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一式两份)。

2)承办学院结束答辩后,须提交相应的第十三季星光讲堂评分表(附件6,一式份,需学院盖章)。

5.请负责人于10月26日22:00前将相关答辩材料纸质稿送至药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慎8-113,电子稿发至邮箱hsdyaoxskc@163.com

若有疑问请联系:

谢青松:15869617087

章学镭:19857756381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2021年“星光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未答辩项目汇总表

2.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新苗人才计划未答辩项目汇总表

3.“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三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

4.2021年“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答辩报告书

6.“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三季评分表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术科创部

二〇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