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0-18|点击:361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杭师大〔2011〕147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1名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接受师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报校学工部审批。
公示时间10月18-20日。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学工办(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8-408-1),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1-28861151。
药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