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0-22|点击:170
各位同学:
经过同学们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和学院审核,以下同学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次认定结果将作为评定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将此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学工办反映。学工办地址:慎园8-408-1,电话:28861151。
附件:药学院困难生定档名单
药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