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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0-22|点击:170
 

各位同学:

经过同学们自主、班级评议学院审核,以下同学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次认定结果将作为评定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将此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学工办反映。学工办地址:慎园8-408-1,电话:28861151。

        附件:药学院困难生定档名单


药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