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青年大学习”学习平台 “学习组织之星”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1-25|点击:203
各团支部: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使广大团员青年明确当下的奋斗目标,以艰苦奋斗为基准,以中国发展为己任,以国强民盛为原理,不断的推动中国蓬勃的发展,投身青年大学习,青春建功新时代,经研究决定,在建党100周年之际,鼓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青年大学习”,在全院范围开展推荐、评选“学习组织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组织之星”评选办法
以各团支部组织为单位参评,应符合以下标准:
团支部的学习参与率列院各团支部组织前40%,若出现每个支部团员“青年大学习”学习履盖率100%或者其他同分的情况,以评选周期内支部学习强国积分优先者获得本奖励。
学习“组织之星”获奖团支部作为优秀团支部参考。学习“组织之星”获奖团支部可获得500元奖励。
二、有关要求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此活动的精神,将评选“学习组织之星”作为团员青年理论学习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学习热情,卓有成效地推动“青年大学习”的学习使用工作,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青年大学习”学习平台“学习组织之星”,参考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截止评选通知日期之前的学习情况。
药学院团委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