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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第一届“药研杯”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1-24|点击:57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推动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到人、到项目”,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医药创新创业能力。药学院拟于近期开展第一届“药研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赛道

(一)主赛道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2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后续发布)。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创意赛道和实践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研究生会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学生会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药研杯”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项目可包括但不局限于: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策划或经营的项目、参加往届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未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已批准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拟转化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二)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团队原则上不接受报名。

四、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参赛者可为个人或团队。

(二)参赛要求

项目如组队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建议低于10人(含负责人1名),其中药学院学生不少于50%项目可聘请相关学科(专业)教师、优秀校友为指导教师。

七、赛程安排

(一)组织申报(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参赛团队或个人下载并填写《药学院“药研杯”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PPT+商业计划书PDF文本,所有材料放入文件夹后请以“负责人+项目名称+赛道”命名2月2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xyqgzx2021@126.com

(二)评审及完善(202239-2022331日)

评审委员会将评定等级,于3月9日前将在院网、院官微公布获奖项目名单,同时择期开展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为参赛团队及选手提供项目指导与咨询。

八、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药研杯”药学创新创业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项目培育:优秀项目将获得学院的重点支持,协助项目进行孵化,在今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优先选送。

九、其他

(一)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导向。

(二)参赛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或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方案及专利归属参赛团队。

(五)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

20211124

附件1:药学院“药研杯”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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