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 调剂基本要求
- 各复试学科、专业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合理调节,以高度责任性安排好复试调剂工作。
2.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双过线”原则。
4.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学科代码前两位相同)进行调剂(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5.复试考生筛选原则:按照考生毕业高校的层次、报考高校的层次、初试成绩、科研经历、英语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初试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且考试科目均相同的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各学位点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最高1:5的比例)拟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程序
1.学院发布调剂信息和调剂要求
将需要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要求,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 开放调剂系统
各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 组织专家选择调剂考生
学院成立以相关学科负责人、学科导师和秘书组成的调剂小组,专门负责调剂考生的综合评估,并结合本专业发展的需要,在调剂系统关闭后 36个小时内提出建议调剂名单。
- 学位点审核调剂考生名单
调剂小组的建议名单经本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位点负责人审定并签字报学院。
- 学院复核调剂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学位点负责人审议通过的调剂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并报学校批准。
- 学校批准调剂名单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并批准学院报送的调剂名单。
- 发复试通知
批准后的调剂名单,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基础医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由基础医学院向调剂考生发出待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院确认发送复试通知。
- 组织调剂复试
- 各复试学科、专业必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复试方案,经学科专业导师集体讨论,确定本学科调剂复试考官小组,按学校及学院的程序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复试与录取信息将及时公布基础医学院网站。
调剂复试过程将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