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考生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复试分数线将于近期公布,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对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要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现将复试前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学校和报考学院相关通知
我校复试工作初定于3月25日前后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和报考学院复试工作的后续通知以及规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也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准备材料。
二、准备复试材料并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一)身份证明材料
1.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2. 准考证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应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往届生必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有)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 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先交复印件,拟录取后提交原件)。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3. 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4)。
4.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及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或本科结业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7. 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
8.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材料递交方式
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地点详见招生学院通知。
三、准备复试内容
现场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公布,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本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可放在在面试环节,也可在面试前统一组织完成,具体参照学院规定执行。
专业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专业考生,应严格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其他需加试的招生专业,加试科目见本年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复试当天所需用品
1.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 黑色签字笔。
3. 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五、注意事项
1. 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杭州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禁止在复试完全结束前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 复试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自觉遵守《杭州师范大学复试考场规则》(附件7),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主动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等事项。
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23日下午5:00前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通过邮件发送到研究生院邮箱(grad@hznu.edu.cn),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项目名称+申请加分。
5. 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 积极调整心态,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体系的梳理与回顾、融会与提升,以最佳状态迎接复试。
7.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公告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密切关注。
8. 后续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与学院保持联系,如更换为其他手机号码,需提前向学院报备。
学院联系方式点击进入。(https://yjs.hznu.edu.cn/c/2022-09-15/2751705.shtml)
附件:https://yjs.hznu.edu.cn/c/2023-03-19/2815071.shtml表格下载
2.《资格审查单》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