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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药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改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07-03|点击:311
 

关于开展2023年药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改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持续推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构建具有药学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积极开展药学专业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程及实践教学全过程,切实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院级创新创业课程教改专项的申报工作。

一、选题要求

项目申报要以药学专业课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为突破口和重中之重,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药学各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及实践教学过程中,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细化创新创业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有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有机融合,重点在药学专业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的模式、途径、方法、评价以及资源建设等方面进行突破。


申请此次专项的课程必须是药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在课程教学中引入1/3左右学时进行行业导师授课的申请项目优先考虑

二、项目类型及经费资助

2023年药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改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审重点项目1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4-5项,资助2万元,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两种类型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一年

三、注意事项

1、此次院级教学改革项目为创新创业课程教改专项,申报书中“建设类型”统一选择“课程建设”。

2、申请此次专项的课程必须是药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必须聚焦于创新创业教育,对于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与专项明确的研究方向不符、内容空泛、问题针对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日常工作罗列、工作总结性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3、项目主持人应为药学院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1个项目,主持+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

5、教改专项的预期成果由申请人根据前期基础和实际情况在申报书中填写,学院评审时将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原则上教改专项结题时应达到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

6、经费预算只填写业务费与劳务费,设备费不在本项目中列支。如确有购买设备需要的,请另附设备购买说明。

四、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改专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2份,由所在教研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于717日前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院教务科。联系人:郑威,电话:28865619,手机:13067963896,邮箱地址:hznuyxyjwk@163.com

                                             药学院教务科

                                            202373


附件2:《2023年药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改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