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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09-22|点击:71
 

各位同学: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2年度(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3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2年度(2022-2023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上报时间

有意申请者请将相关材料于10月8日前上交至慎园8-408-1办公室,电子稿直接钉钉发送给陈佳瀛老师。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4.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