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09-22|点击:71
各位同学: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2年度(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3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2年度(2022-2023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上报时间
有意申请者请将相关材料于10月8日前上交至慎园8-408-1办公室,电子稿直接钉钉发送给陈佳瀛老师。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