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结果公示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10-09|点击:134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财教字〔2007〕174号)和《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浙学助〔2010〕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陆思敏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接受师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报校学工部审批。
公示时间10月9-13日。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学工办(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8-408-1),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738163770。
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