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10-30|点击:729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拟推荐以下17名同学为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接受师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报校学工部审批。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0-11月3日。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学工办(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慎园8-408-1),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738163770。
2023年10月30日
药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