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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药学院|日期:2023-11-21|点击:264
 

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3-2024学年学费补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费补助对象

本次学费补助对象为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关注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等奖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结束之后,仍需要学校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群体。

二、学费补助额度和人数

本次学费补助额度上限:原则上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并结合其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它各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等情况,确定确实需要给予学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和金额。

三、学费补助申请、评审和信息报送方法

1.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学费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出学费补助申请;学院评审后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在申请表学院意见栏签署审批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请有意向的同学在11月23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与附件2以“班级+姓名+学费补助”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jiaying2023@126.com

2.2023年11月下旬,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对评审的学费补助获得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报送材料至学校学生处

四、学费补助经费开支渠道

学费补助金额从学院的困难生资助专项经费中开支。

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认真高质量的完成本次学费补助评审工作。

附件1:2023-2024学年学费补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学费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