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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1-23|点击:592
 

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1.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为:

院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人数: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按要求应参评人数减去获评人数的剩余名额,每人每学年 1600 元;院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人数:校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按要求应参评人数减去获评人数的剩余名额,每人每学年800元;院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人数: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按要求应参评人数减去获评人数的剩余名额,每人每学年 4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为:评奖学期无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基本素质评价为优秀,发展素质评价为良好及以上;体育成绩不低于 75 分;体测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 90% 以上(免测学生除外)。进入大学三年级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 425 分及以上。

1)院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20%。符合此条件且评奖学期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活动,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团队限排名第一者)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和一等奖,团队限排名第一者)的优先。其他同等条件下 , 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2)院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符合此条件且评奖学期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活动,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和一等奖,团队限排名第一者)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团队限排名第一者)的优先。其他同等条件下 , 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3)院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评奖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40%。符合此条件且评奖学期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活动,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和一等奖,团队限排名第一者)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团队限排名第一者)的优先。其他同等条件下 , 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3. 院级单项奖学金

院级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分文体积极奖、体育优秀奖、学习强国奖4项。每名学生最多报两项。各类单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分别如下:

1)活动积极奖

积极参与校院各类文体活动,或者多次获得校院两级文体竞赛荣誉。

2)青年学习奖

本学年青年大学习参与率100%,且本学年学习强国积分总数位于全院学生前列。

3)体育优秀奖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校级以上优异成绩的学生。

4)闪动运动奖

本学年参加学院组织的3KM跑步活动次数位于全院学生前列。如果有跑步作弊,取消参评资格。

院级单项奖学金一学年评选一次,院级单项奖评选名额:校级单项奖应参评人数减去获评人数的剩余名额,获奖学生每人奖励 300 元。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各班级、年级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各班请于1126评定结果请在班级公示后,填写在班长钉钉群的《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在线文档中。

2.院级单项奖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将相应奖项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奖状凭证)交予班长,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126日前将院级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xyqgzx2021@126.com,文件夹以班级命名,文件请统一按照“班级+姓名+奖项”格式命名。

2.评选要求:坚持“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各项评比工作。转专业学生不参与药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定。

评奖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吕倩蕾老师,或学生干部余正凯同学。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院级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药学院学生单项奖申请表


药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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