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本科生工作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体育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1-23|点击:105
 

为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升学生竞技意识,发扬“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现制定本激励方案:

一、个人项目奖励办法

1、获得前八名按照项目得分,每分奖励60元,即总计奖励金额=30元/分*分值。

2、破纪录者额外奖励300元整。

3、运动会单项第一名至第八名所对应的分值分别为9,7,6,5,4,3,2,1。

4、运动会单项训练奖金按出勤率给予100元出勤率100%80元出勤率90%及以上60元出勤率70%及以上的奖励。低于一定次数无训练奖金。

二、三大球类奖励办法(足球、排球、篮球)

第一至六名奖励金额分别为1200元、800元、600元、500元、200元、100元。

三、团体项目奖励办法(引体向上、20*50、16*100、八字绳、拔河、啦啦操

   1、第一名50元/人,第二名40元/人,第三名30元/人。

   2、引体向上限定人数为30人,20*50人数为20人,16*100人数为16人,八字绳人数为10人,拔河人数为16人,啦啦操人数为50人。

3、训练出勤率高、态度积极端正的团队给予适当激励性奖励。运动会团体训练奖金按出勤率给予80元全员出勤次数达100%60元全员出勤次数达80%40元全员出勤次数达50%)、20元(全员出勤次数低于50%,但至少有一次全员出勤)的奖励。没有一次全员集体出勤则只有10元参予奖励。

四、其他奖励

为鼓舞药学院长跑运动员今后能在赛场上充分的发挥所长,在比赛中坚持比赛,挑战自我,特发放额外鼓励奖。

   1、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获奖者按个人项目奖励方案实施后,凡是坚持跑完全程的每人发放额外鼓励奖50元。

2、根据训练积极性及训练参与程度,给予适当奖励。

   本方案从2021114日期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所有。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