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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考试通知(实验技术人员6岗位)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1-25|点击:123
 

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我校于20211112日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中实验技术人员6岗位(岗位编号HSDQ22144)考试做如下通知:


一、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1124日上午830

专业面试:时间:2021124日上午900

          地点:暂定仓前校区慎园8号楼410(具体以准考证/短信通知为准)

操作考核:时间:2021124日下午13:30—17:00

          地点:暂定仓前校区慎园10号楼210(具体以准考证/短信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暂定1211日,地点另行通知

注: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请关注邮箱通知。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考试考核

1.考试由专业面试、操作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2.专业面试及操作考核参考用书如下:

1)《药剂学实验指导》 第3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2)《生物药剂学实验与指导》 刘建平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3)《分析化学实验指导》 第4版 主编邸欣,人民卫生出版社;

4)《生药学实验指导》刘塔斯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3.请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个人荣誉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专业面试考试准考证将在考试前2天通过邮箱形式发放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等至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操作考核对象;操作考核满分100分。招聘岗位按专业面试与操作考核的综合成绩(专业面试50%+操作考核50%)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综合素质面试对象。专业面试及操作考核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发布;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各环节不足设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下一环节对象。

考试结束后,将三个环节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30%+操作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按操作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在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发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综合素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1:《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12月4日)

附件2:《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12月11日)

附件3:疫情防控要求

联系方式:

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咨询:祝老师,+86-571-28861099

政策咨询:薛老师,+86-571-28868157

招聘公告网址: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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