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药学院|日期:2021-12-01|点击:705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大人〔2021〕4号)》和学校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杭师大人〔2021〕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相关文件规定,药学院制定了药学院第四轮教师岗位聘期目标任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管理岗设置与聘任细则、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细则、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细则。
请各位老师参照相应要求完成个人填报,纸质版签字后于12月3日前交到院办慎园8号楼408-2。
学院将于12月4日至12月9日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按照评聘权限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及拟聘人选并公示。
【通知2】关于公布第四轮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https://xxgk.hznu.edu.cn/zcms/browsepriv/content?ID=2638189
【通知3】关于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https://xxgk.hznu.edu.cn/zcms/browsepriv/content?ID=2638188
附件:
药学院综合办(28861099/28865639)
2021年12月1日